建筑与艺术学院党支部全体党员:
为了切实加强建筑与艺术学院党支部建设,进一步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重新划分党小组。具体分组及职责要求如下:
一、党小组划分
第一党小组:余力(组长)、黄龙、张甜甜、邬珊、王袁、贺梦阳、赵露露、杜欣然、陈艾丽、田仁礼、潘韦宇,共12人;
第二党小组:谭健华(组长)、李轩、谢铭欣、毛金磊、李振宇、舒涛、于安晴、张帆帆、李杰,共8人。
二、党小组、组长职责
党小组组长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本组党员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党小组的职责,执行党委、党支部的决议,保证各项任务完成。具体职责如下: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组织本组党员执行党委、党支部决议,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2、组织本组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本组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能力。3、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经常性思想教育,接受本组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本组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4、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监督本组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5、协助党支部做好本组党员的评议鉴定和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6、教育本组党员服从党组织领导,在本工作岗位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7、组织本组党员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群众生活,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党小组、组长工作要求
1、党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定期主持召开党小组会,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2、党小组组长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发挥在小组的组织带头和协调联络作用,党小组成员要积极配合组长开展各项工作。党支部以后将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开展党组织活动。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4、每次举行党小组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缺席情况和列席人员名单、记录人姓名、会议议题,每个流动党员的发言摘要、不同意见争论要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请各党小组全体党员按新建制开展工作,各党小组组长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日常党务工作。
建筑与艺术学院党支部
202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