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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入团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建筑与艺术分院 时间:2024-01-15 18:24 浏览:

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入团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地生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落实团十九大和团十九届二中全会工作部署,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江西省发展团员相关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建筑艺术分院2024年上半年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集中、系统的培训与教育,聚焦为党育人根本任务,完善对发展团员工作的系统规范和整体要求,加强对青年的政治引领放在首位,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历史,宣传团的基本知识,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提高青年对党、团的认识,激发青年的政治进步热情,建立起一支数量和结构合理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二、培训对象
      建筑艺术分院2024年上半年入团积极分子。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3-5月
      地点:江西科技职业学院
      四、教育培养内容
      (一)政治教育
      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团史团章等团内规章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入团积极分子政治觉悟,端正入党动机,逐步树立今后成长为共产党员的政治追求,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念。团课期间,参训学员必须按时严格遵守课程安排,不得迟到早退。入团积极分子必须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参加每节必修课程最高可修得1个学分,参训学员必须修满至少8个学分。
      (二)实践教育
      团组织应当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的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注重在实践中加强培养锻炼。团组织应当引导和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开展志愿服务,成为注册志愿者,并将志愿服务情况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参训学员必须注册成为“青新闻”的志愿者,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得少于20个小时。志愿服务时长满20个小时(可修得1个学分)后,每4个时长可额外修得0.1个学分。
      (三)培养人考核
      团组织应当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培养考察期应当达到三个月以上。培养考察期间,培养联系人应当与入团积极分子谈心谈话不少于两次,确定为团的发展对象时,培养人的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主要依据之一。参训学员需主动联系培养人,汇报思想动态、学习等情况。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
      1、向入团积极分子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历史,介绍团的基本知识;
      2、了解入团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团积极分子端正入团动机;
      3、及时向团组织汇报入团积极分子情况;
      4、向团组织提出能否将入团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四)结业考试
      参训学员在完成所有课程后须参加结业考试,考试内容将在培训课程必修课的知识点里,以客观题题型的方式出现。课程结束后由分院团总支统一组织闭卷考试,合格分数为60分(总分为100分),参训学员考试合格可修得1个学分。
      五、学员管理
      坚持严以治教、严以治学原则,制定培训班学习、考勤、考核等管理制度,严格学员管理工作。杜绝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等与学习无关的行为,确保课堂教学质量。学员在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培训班班主任请假,且事后须完成课程知识点考察,考察合格者方可修得当堂课程学分。
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培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本期培训资格:
      (一)无故旷课者;
      (二)迟到、早退两次及以上者;
      (三)请假(公假除外)两次以上者。
      培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学员资格,并由分院团总支给予通报批评,经批评教育,如果认识深刻并确有悔改表现,入团积极分子至少一年后方可申请重新参加培训学习:
      (一)严重违反培训班纪律,并造成一定影响者;
      (二)培训期间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者;
      (三)考试舞弊者。
      六、考核与表彰
      培训考核由教育培养内容的四部分构成。其中,参训学员必修课课程须修满至少8个学分、志愿服务修满至少1个学分、结业考试修满至少1个学分,综合学分修满至少10个学分。培训结束后,学员各项考核内容以及优秀学员评选结果必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分院团总支颁发荣誉证书。
培训班将按考试合格学员的20%评选优秀学员,优秀学员考核成绩须在 76 分及以上,“优秀学员”由分院团总支评选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聚焦为党育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为先;
      (二)坚持入团自愿和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